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开始实施。崇明区渣土办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根据《规定》要求,积极落实宣传,严格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并于1月初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和交警中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建筑装潢垃圾规范清运处置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采取全天候巡逻的方式,主要针对城区主要道路和乡间小路涉及违规运输装修垃圾的农用车和拖拉机。整治中,巡查人员发现部分工地和小区存在违规使用农用车和拖拉机对建筑装潢垃圾进行运输的现象,立即采取行动,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城管和交警部门对涉事车辆和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此次大整治为2018年本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开了个好头,也为广大居民营造了安全、整洁、干净、宜居的节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