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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虽好,用电、用火还需谨慎

2018-2-12 0:00:00发布94次查看

    如今随着饮食的多元化,大街小巷各式火锅店层出不穷,几乎每张餐桌上都能看到电磁炉、瓦斯炉等用电、用火设备。但在公共场所,用电、用火稍有不慎,往往就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近日,浦东警方针对各类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1月5日,川沙派出所民警在对川沙镇妙境路一家火锅店消防检查中发现,该店内违法存放4只50公斤液化气钢瓶,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相关责任人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8日,惠南派出所民警在对惠南镇人民东路上的两家“网红”火锅店复查时,分别发现店内未穿管的电线仍未得到整改。民警了解到,随着天气渐凉,这两家火锅店,每每到饭点“吃货”们便接踵而至,生意相当火爆,而相关负责人却只注重经济效益,对公安机关的责令整改意见置若罔闻。殊不知,万一电器短路造成电线着火,在电线外缘油腻的催使下,极易迅速蔓延引发大火,酿成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两家火锅店分别被浦东警方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作为各类餐饮店的负责人,一定要提高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定期主动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拾遗补缺,以避免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浦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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