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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困特定对象补助标准翻倍

2018-1-31 0:00:00发布67次查看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上海帮困送温暖活动于今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其中崇明地区的帮困送温暖活动共覆盖对象约6万人,计划支出资金4300万。目前,帮困送温暖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中,所有帮困措施将于春节前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帮困送温暖活动对特殊对象进行的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翻倍。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含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1100元,预计6.6千人从中获益;对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低保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进行节日补助,预计7千人可享受此项“福利”,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另外,区民政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2017年度享受大重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医疗补助。其中对城乡低保对象(不包括重残无业、特困供养等医疗救助、医疗补助比例为100%的特殊对象),补助1000元/人;对城乡低收入对象,补助800元/人;上述对象中因个人自负的医疗支出费用过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经过各类救助帮困后仍然有突出困难的特殊困难家庭(指全年医疗救助封顶人员)的给予补助3000元/人。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对象有重复的,救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同时,对一般对象也进行节日补助。一般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预计1.2万人。2018年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改变补助方式,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1人户600元,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以此类推。区民政局还对特困家庭综合帮扶对象、困难老人、百岁老人、无军籍退休职工、残疾职工等进行帮困。
  此外,区委组织部、区团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区民宗办、区司法局等也分别开展各类帮困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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