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区文化执法大队通过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强控烟执法检查、强化控烟案件办理等手段,做好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新条例实施以来,区文化执法大队严格落实控烟工作,对行业经营者开展控烟法制培训,向场所经营者发放统一的禁烟标示等宣传品,共发放禁烟宣传品1390余份;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旅馆以及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是否落实劝阻人员、是否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等控烟工作,共检查场所711家次;并对未有效落实控烟工作义务的场所予以立案处罚。 通过控烟宣传执法行动,本区有关场所的吸烟行为有所减少,消费者禁烟意识得到较大提升。下一步,区文化执法大队将继续强化控烟执法工作,促进场所文明规范经营,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