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和《闵行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沪闵消委[2017]7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11日下午,江川路街道召开关于规模型租赁房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江川路街道安监所所长徐斌锋主持,区公安消防支队、街道人口办及辖区内规模性租赁房负责人40余人次参加会议。
会上,由街道人口办对租赁房提出两点要求:1、居住人口不得超标(限每房间2人,具有赡养、抚养关系的除外)。2、所有规模型租赁房要安装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系统。
随后,消防支队参谋张磊对目前规模型租赁房消防安全强调必须按照宾馆要求申报,并对所有租赁房负责人敲响警钟:1、房屋土地要求(非工业厂房、非工业用地)。2、市场监管要求(房屋租赁许可)。3、消防设施管理要求:按宾馆要求,必须同时安装喷淋和烟感报警器两套装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安装封闭式防盗铁栅栏。4、出租要求:不得违规进行电瓶车充电,必须单独设置集中充电区域。在外充电时,要控制距离;房间内要装限流器,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5、疏散要求: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1.4米,安全距离20米。 6、软件要求:灭火器材设施要完善;加强微型消防站巡查机制;消防演练不容忽视等。
最后,江川路街道安监所所长徐斌锋强调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租赁房的消防安全,严控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的安全环境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