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我区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会。2018年8月28日至9月19日,上海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徐汇区开展了环保督察。会上,督察组组长孙建平宣读了督察意见。 督察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徐汇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指出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与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宜居家园的目标,以及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反馈了三方面14项问题。 督察意见要求,要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开展环境基础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徐汇以更高标准建设“美丽徐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要。 区委书记鲍炳章代表区四套班子向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表示感谢,并指出,督察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让人警醒、发人深思,区委区政府要坚决整改,从严从实从速抓好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聚焦短板弱项,认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着力加强环保保障体系建设。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负总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抓考核,以点带面持续用力、条块结合主动跨前、标本兼治常态长效,以饱满的精神、深入的作风、务实的措施,推动徐汇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区委副书记、区长方世忠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更强的责任、更严的举措、以更高的标准,切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相关部门、各街镇、漕开发总公司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区委办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