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宁区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优秀地区。一年来,区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有力促进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增强了广大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区财政局首先拟定制度,用好专项资金。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长宁区得到了中央的支持。区财政局结合财政监督要求以及长宁改革试点方案和任务,会同区民政局制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而提高资金效益和运行安全性。
同时,区财政局大力支持新政,优化配套服务。根据区民政局出台的《长宁区关于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的实施办法》、《长宁区关于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长宁区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长宁新增了专项经费,不断提高区域养老服务在硬件设施、人才配置等方面的软实力。
此外,区财政局积极推进绩效跟踪,关注资金产出,对试点工作的相关经费,考虑其资金重大,涉及民生,区财政通过引入中介机构的方式,开展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特别关注资金使用中的社会效应,向资金要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