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公告
2019-1-24 17:00:00发布61次查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发现、培养和举荐一批杰出青年人才,鼓励浦东各行各业青年在“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标杆”进程中争当先进、建功立业,决定启动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宗旨
推荐、选树和宣传在浦东推进“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深入实施“四高”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榜样典型。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助力浦东新一轮开发开放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二、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工作由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指导,浦东新区青年联合会、青年报社、浦东时报(《浦东开发》杂志)社、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东方财经?浦东频道、人民网上海频道、东方网等单位联合主办,“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浦东发布等部门支持。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及相关媒体等推荐代表组成评审团,共同负责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各阶段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浦东新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三、参评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浦东新区户籍或者工作、生活在浦东一年以上;
2.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积极投身浦东开发开放,在浦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四、推荐方式
分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的,由单位所对口的主管部门(新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开发区、群众团体、直属企业、区青联会员团体等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行业、区域内优秀青年参与评选,于申报期内将经青年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浦东青联秘书处)。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后申报。
2.社会自荐的,可从“上海浦东”门户网站(www.pudong.gov.cn)、浦东新区团委网站(www.pdyouth.net)、“浦东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根据要求全面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自由职业者除外)后,于申报期内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浦东青联秘书处)。
五、推荐材料
所有候选人需同时提交:《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荐表》、个人简介及事迹材料、信息采集表(样张见附件)。
电子版(须压缩在同一个文件夹里并注明推荐单位和姓名)发送至pdqlmsc@vip.126.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骑缝章)寄送至:浦东“十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4号楼403室)。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所有送交材料不予退还。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材料。
六、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16时截止。
七、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根据参评条件对推荐人选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交由评审委员会开展投票,根据票数高低从中推选出正式候选人20名。
(二)复审
对正式候选人在公安、工商、税务、计生及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认正式候选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本市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应署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对有异议的人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或评审专家进行核查。
(三)网络投票
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情况作为终审结果的参考之一。
(四)终审
召开现场评审会,20位候选人分别陈述个人情况,通过评审专家委员会现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
(五)宣传表彰
结合2019年五四活动进行表彰,并联合有关纸媒、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后续深度报道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驰、刘俊
联系方式:021-20742968、13127700669、021-20742969(传真)
电子邮箱:pdqlmsc@vip.126.com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4号楼403室(浦东青联秘书处)
附件:1.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2.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个人简介及事迹材料
3.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第二十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