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1-9 16:20:26发布62次查看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华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所送礼金的问题。
2018年6月,李华英在担任奉贤区奉城镇洪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操办其公公丧事过程中,收受与其未曾有过人情往来关系的4名洪东村内私营企业主和7名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所送礼金,共计金额7500元。2018年11月,李华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站支部原书记、原站长邱鲜红,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站原工作人员万凤玲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的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邱鲜红、万凤玲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等地收受本区相关福利企业人员给予的现金、消费卡,分别合计价值人民币1.9万元和1.1万元。2018年11月,邱鲜红、万凤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塘外村支部原书记钟福林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钟福林在先后担任奉贤区奉城镇塘外村支部委员、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法,骗取国家水稻种植、秸秆还田补贴,并从相关土地承租人的蔬菜补贴中套取资金,共计19682.48元,先后由该村负责农业条线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保管。2015年2月,经钟福林决定,该村从上述资金中支取11900元,以春节福利费的名义向两委班子成员发放,但钟福林本人并未领取。剩余资金则仍由该村负责农业条线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保管,直至案发。2018年12月,钟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这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2019年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易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严到底、不退让。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发现的节日期间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管的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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