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获悉,东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海南航空、厦门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近日对外宣布: 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这标志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以上海往返哈尔滨为例,两大一小家庭出行的话,在1月5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140元(大人往返各节省60元,小孩往返节省20元)。
小布了解到,自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现征收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在2019年1月4日(含)前销售的定期客票,变更到1月5日(含)以后的航班,如涉及换开客票(不含姓名差错的客票换开),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 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