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5号)关于“实施更严格的新车和油品标准”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二、针对冬季特点,各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积极组织-10#柴油资源,提高库存、扩展网点、保证供应。
三、各企业要做好加油站防渗改造期间的安全和保供工作。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防渗改造,同时合理安排计划和工期,避免同一区域油站集中施工,确保市场供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