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邢蓓琳)12月26日下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坚华、宋震、冯璐、段文龙、吴丽萍、杨志健、江天熙、严俊瑛、曾晓颖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邓小冬,区委常委、区监察委主任何以琴,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彭浦镇人大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整改力度有所增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更加注重研究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切实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资金的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建立和完善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静安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意将报告提交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区政府围绕“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要求,结合静安实际打响“四大品牌”,“放管服”和“双试联动”等改革举措深入推进,“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各显成效,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城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精细化,社会民生事业保障力度不断增强,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政府提出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分析判断较为客观,指导思想明确,相关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积极稳妥,总体安排基本合理。会议指出,2019年是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至关重要。会议希望:一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定新时代、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深入系统分析上海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积极做好与国家、市各项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不懈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二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民生事业服务质量。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要加强统筹、狠抓落实,努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增强落实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年度计划,严格对照确定的目标,抓紧推进各项指标,确保各项任务完成落地。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静安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意将预算报告提交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会议认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财力平衡、总体情况良好。2019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态势。会议建议,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环节,要着力深化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源结构优化,提升财政收入的质量,实现财政增收的可持续性;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资源分配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均衡化发展,使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着力完善财政监管体系,在关注预算收支平衡状况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支出预算绩效和支出政策审计,强化督查,不断推进科学理财。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静安区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本区2018年城区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评估情况的报告。
会议就《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同意将报告提交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刘庆等27位同志为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备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40名。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关于增加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程的决定。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