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竞竞)记者从区委政法委、静安公安、静安消防等部门了解到,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将严格执行《条例》有关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辖区“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召开全区专题部署会
12月26日,静安召开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面防控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区领导赵汝青、潘子罕等出席。
会议强调,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强化重点治安要素管控、巩固烟花爆竹管控成效,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社会面安全稳定;要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多部门联合强化打击
去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在外环线以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绝大多数市民都能严格遵守。静安警方提醒市民,除了春节等节假日,娶亲、开业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市民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静安公安已经强化排查收缴和打击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工作。派出所结合日常巡逻管控工作,会同网格化综合执法力量,共同查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交警部门加大对区域内道路运输的检查,特别在重点区域进行临检;铁路上海站地区实行“进站安检、到达安检、民警巡检”制度,重点查处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沪的行为。
出动1.1万“橙马甲”
历年上海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为跨年夜、大小年夜、年初四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静安将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管控工作:重点围绕2017年12月31日(跨年夜)、2018年2月14日(小年夜)、2月15日(除夕)、2月19日(初四)、3月2日(元宵)等重点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强居民小区、重点线路的巡查巡防,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两节”期间,全区参与烟花爆竹管控任务的平安志愿者人数将达到1.1万余人。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协助开展《条例》宣传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配合参加排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工作;重要时段参加居民小区、重点线路守护、巡查、劝阻工作;发动周边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劝阻婚丧嫁娶、乔迁搬场、开张开业市民群众移风易俗,按规定要求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