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企业人才租房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2018-12-24 11:07:07发布56次查看
主要政策依据:《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徐委组(2017)79号)
行业主管部门: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发改委(金融办)、区委宣传部(文创办)、区教育局或区卫计委(注:各单位根据业务范围,从中选择一家进行材料递交及申报)
一、补贴对象(商务委)
(一)单位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商务委认定的存量或新引进企业:
(1)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
(2)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税收未达到1000万元,但是徐汇区重点支持的产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优质外资企业: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和其他优质外资企业;
②行业标杆企业:优质央企等国企、标杆民企、优质上市公司和其他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优质企业;
③优质新兴企业:市场前景良好、附加值高、示范性强的优质新兴企业;
④重点合作机构:与徐汇区有良好战略合作关系,并对徐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园区、楼宇等建设运营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个人条件
(1)商务:具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企业推荐的在企业中承担核心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业务骨干及技术专才等;本区急需紧缺专业的高技能人才,学历条件可做适当放宽。
(2)经区人才办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补贴标准
人才租房补贴分为15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三档。在行业核定额度内,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人员标准。
三、补贴原则
1、实行排序轮候制度。原则上每单位每年申请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税收每增加100万增加1个名额,当年度最多不超过30个名额。
2、以人才本人名义在本市区域内通过正规渠道租赁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则按就高原则给予一方补贴。
3、采取先租赁后补贴的方式,人才租房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每次审批补贴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经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5年,其他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4、用人单位对人才租房补贴予以1:1配套的,在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时优先考虑。
5、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公寓与人才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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