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规范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2018-12-14 10:41:00发布77次查看
黄浦区财政局优化编审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基本建设预算纳入部门预算。调整完善部门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程序,将部门建设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建设项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中以项目支出形式编报建设项目预算。
二是明确资金审核依据。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审核,并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在部门预算“二下”之前,对列入区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予以安排配套资金。
三是规范预算调整机制。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如果相关项目有变化的,可在当年6月份对本年度建设项目预算调整,确保建设项目预算符合实际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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