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崇明区消息: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崇明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
接待地点:城桥镇人民路218号4楼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举报电话:696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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