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提高教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依法执教的能力,黑山路幼儿园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学习活动。门厅播放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宣传ppt,引得每一位出入门厅的家长和教职工驻足浏览内容,形成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的氛围。
下午,派出所民警朱俊来园,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朱警官用通俗易懂的事例、话语再一次向大家解释了“什么是宪法”、“公民的义务”、“宪法对公民生活的指导意义”等,让大家明确了作为普通民众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落实宪法和积极宣传宪法。朱警官还以动画片的形式让幼儿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培育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每一位老师还通读了《宪法》中的主要条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也激发了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最后,教职工就自己的收获进行了发言。有的老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制定和实施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有的老师说:宪法不是虚的,它贴合每个公民的现实生活,保障公民的权益也是国家和民族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有的老师说:宪法是规范一切法律的法律,它正成为我们的信仰,做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幸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