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注意防范多种非法集资行为 打击非法集资与传销
2018-11-30 13:54:00发布52次查看
●现象:现在一些人特别是中老年人手中有些闲钱,就想着做个理财投资赚点养老钱,还可以给子女减轻点负担。但他们大多数金融知识欠缺,容易被引诱受骗上当,是非法集资受害者的重灾区。
●消费提醒: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总结出9种非法集资行为,提醒公众注意防范。这些行为包括: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在街头、超市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投资;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推介“投资项目”;要求以现金、POS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资款,或者让投资人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投资款;收取投资款的账户,系以外籍人员在境内开立;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投资者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等。
民政部相关人士特别提示要警惕3种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即: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以“销售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表现形式为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表现形式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