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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骗老阿姨百万,给20多岁小女友父母每月打工资

2018-11-23 5:25:20发布61次查看
  要问人世间哪种骗子最可恶?
那绝对是爱情骗子,
尤其是嘴巴上说着:我爱你,
实际上却是看中你兜里的钱那种。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近期就办理了一起有关爱情骗子的案件,
一靠着大龄补贴生活的六旬老汉竟然脚踏两只船,
一边从老阿姨身上骗钱,
一边用骗来的钱去取悦20几岁的小姑娘,
最后翻了车。
这事儿要从2016年6月说起,
当时年过五旬的刘阿姨第二次离异后,
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时年近六十的周某,
他时不时地出现在刘阿姨身边,
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就这样二人渐渐熟悉起来。
彼时与前夫的经济纠纷官司令刘阿姨身心俱疲,
而周某看上去憨厚老实,让她感觉有了依靠。
于是刘阿姨和周某开始了一段“黄昏恋”。
交往没多久,周某告诉刘阿姨,
自己有个哥哥在公安局工作,
还有个姐夫在法院工作,不需要刘阿姨出面,
就可以解决她和前夫的官司,
不过需要刘阿姨先付20万元“打通关系”。
emmm……目标很明确,
刚交往就开始想着如何骗钱了。
氮素刘阿姨非但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还信以为真,取了20万元和
打官司所需的材料一并给了周某。
2016年9月,刘阿姨便收到了周某带来的“好消息”:
官司赢了,前夫赔了一笔钱。
巴特官司打完后不久,刘阿姨还没拿到赔偿金,
周某就告诉刘阿姨,自己可以帮她办理经济适用房。
就这样,刘阿姨的“赔偿金”还没拿到手,
就被周某直接收入囊中了。
周某以帮忙为刘阿姨办理经济适用房为由,
不断怂恿刘阿姨将房产抵押,
并将抵押所得90余万元中的60余万元
作为办理费交给他。钱交出去了,
经济适用房却迟迟没有批下来,
面对刘阿姨的质问,周某敷衍道:
“办理需要时间,你再等等。”
除了办理经济适用房,
神通广大的“老伴儿”还吹嘘自己是
农工商、真北乐购、家乐福等三家超市的股东,
已投资了二三百万元,每季度分红可得二三十万元,
让刘阿姨也投资以便获得分红。
ps:吹牛可以打一下草稿吗?这位大爷!
2017年1月,周某借口姐姐的孙子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
刘阿姨给了他钱后,提出想去探望,
周某却以病人已经去世为理由拒绝;
2017年4月至7月,
周某分别以自己喉咙发炎需要开刀,
肾脏需要开刀,
心脏需要装支架等名义借钱……
刘阿姨早把周某看作了自家人,真心对待,
无论什么时候他来借钱,
无论要钱的理由多么荒唐,
刘阿姨都深信不疑,
将自己仅有的积蓄和房产抵押的钱款陆续给了他。
刘阿姨在给钱的时候,从没有与女儿商量过。
到了2017年下半年,
刘阿姨仍未接到过任何关于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消息,
而且每次问到投资分红的事情,
周某都说不要着急,下个季度一定有,
最后还以自己生病在医院治疗拒绝与刘阿姨见面。
将此事告知女儿,
更加确信自己是着了骗子的道。
2017年9月25日,走投无路的刘阿姨
在女儿的陪同下至普陀区公安机关报案。
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周某的真面目被揭开:
周某,60岁,早些年与老婆离婚了,
现在和儿子住在廉租房里。
平时靠政府补贴生活,偶尔也会做一点小生意,
每个月有3000到5000元生活费。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周某有犯罪前科,
1984年时曾因诈骗罪获刑三年。
看完到这里,只想说一句:
只要你敢吹,世界首富都可能是你!
案发后,刘阿姨才从民警那儿得知,
这个让她倾尽所有,
打算与之共度余生的“老伴儿”在挥霍她的积蓄,
跟她交往的同时,
还潇洒地和另一个小姑娘谈着恋爱。
原来早在2016年12月,
与刘阿姨还在“处对象”的周某就在一家
美容美发店认识了才20多岁的李小姐。
为了博取小姑娘的欢心,
周某吹嘘“自己在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上班,
有菜篮子工程的股份,去年一年投了300万元,
不用上班每个月也能分红20至30万元”。
对李小姐有求必应。在猛烈的追求攻势下,
李小姐逐渐对这个看上去事业有成的老男人芳心暗许。
然而,两人三十多岁的年龄差距
让李小姐父母非常不满,他们不支持两人来往。
为了赢得李小姐父母的支持,
周某声称可以帮助他们进入自己所在的
菜篮子工程“吃空饷”。说的谎总要圆回来,
于是周某在与李小姐恋爱期间,
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给李小姐父母各5000元作为“工资”。
此举不仅打消了李小姐一家的疑虑,
更是取得了他们的好感。
基于这种信任,在周某承诺
“年底可获得分红10万元”的利诱下,
李小姐的父母马上拿出了8万元给他
投资所谓的“菜篮子工程”。
李小姐一家一直被蒙在鼓里,
也从没拿到过周某承诺的分红。直到东窗事发,
周某被公安带走时,他们才如梦初醒。
经审查,和李小姐在一起时,
周某并未和刘阿姨分手,甚至依然向
刘阿姨要钱作为自己冒充“大款”的资本。
李小姐称曾听到他与刘阿姨打电话,
但每次周某都敷衍道:
“只是以前的老邻居,欠我钱没还。”
周某的儿子也佐证,大约从2016年9月起,
周某多次给他转账,
每笔都是2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现金,
并要儿子随时帮他取出钱款。期间,
周某还让儿子将部分钱转账给一个叫“小花”的女孩。
对此,周某的儿子也有疑问,
但父亲解释“这些钱是一个有钱老阿姨给她女儿花的”。
经周某的儿子辨认,
父亲口中“老阿姨家的女儿”正是李小姐。
辩称和被害人刘阿姨是男女朋友关系,
没有诈骗钱款。但谎言说多了自然漏洞百出,
检察官在详细审查卷宗材料后发现,
周某的供述中出现了大量前后供述不一、
解释不合逻辑的情况。根据被害人的供述
以及相关电话录音的内容已经可以证实周某
曾以办理经适房、生病、家人去世等理由
多次向刘阿姨索要钱款。
周某儿子的证词也证明周某从刘阿姨处多次取得钱款。
和证人证言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
可以认定周某的犯罪事实。经审查,
被害人刘阿姨被周某以各种理由骗取金额160余万元;
以投资菜篮子工程为由向李小姐父母骗取钱款8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
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
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今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诈骗罪
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总算放心了~
另外,广大的朋友们呐,
恋爱归恋爱,钱包可得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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