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姚彦静11月20报道:以“在线销售”为幌子,实际却是“拉人头”的传销活动,这样的行径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吸引”了2800余人次。日前,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特大网络传销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黄某、易某、侯某等22人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达1600万余元。
据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16年11月份,周某接手某科技有限公司后成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与黄某、易某等人打着公司旗号在普陀区一商品房内,设立网上商城。周某对外声称,网站上的生活用品均是国家库存产品,公司主要任务是帮助国家去除库存产品。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周某的公司以销售库存商品名义,采用会员推荐、召开招商会和集中授课等方式,以高额的分红和奖励作为诱饵吸引会员购买兑换券取得入会和发展其他会员的资格,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发展下线共28层,涉及人员为2800余人次,收取入会费、加盟费共计人民币1600万余元。
为开展传销活动,周某研发了“财富九重天”规则并在网上商城的系统内自动生成计算模式:入会需要有推荐人并在网上商城充值1万元人民币换取等价的“兑换券”成为“一重天”会员。兑换券可以在网上商城当做等额人民币购买生活用品,但不能提现。成为会员后可获得发展其他会员的资格,会员按照加入先后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升级和奖励为诱饵,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分红。
除此之外,周某还专门指派讲师对已进入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讲授“九重天”的晋级分红模式,为每个老会员介绍来听课的新会员提供免费食宿和周到的照顾,以“1万元入会,发展下线快速回本,多拉下线高额回报”的口号吸引成员发展更多下线。
在国内多个城市,公司还不定期、多次斥巨资召开推广大会给成员“洗脑”,邀请所谓的权威人士,借“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等政策字眼,宣传公司“去产能、去库存”的理念。最终,周某、黄某等22名被告人分别被普陀区法院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