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上海分类信息网 > 上海新闻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13 0:00:00发布40次查看

沪民办发〔2018〕32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民政局(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4号)、《中共上海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任务分解制度(试行)〉等本市党委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沪委督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部署,推动我局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督促检查工作总体要求
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民政职责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渠道。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牢牢把握“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思维,始终秉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作风,聚焦中心工作、坚持规范运作、创新工作方式、强化问效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贯彻有力、落地有声,为民政工作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督促检查重点任务
(一)督促检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部署任务的落实。督促推动中央、民政部、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题活动和重大改革事项等任务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督促检查局党组部署任务和重要文件等的落实。督促推动局党组重要会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局领导讲话和调研时所提要求的贯彻落实,局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局党组统一部署的重大专题活动和重大事项等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督促推动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其他任务的完成。
三、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任务分解制度。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明确的涉及民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工作要求和落实时限。各牵头单位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形成项目化、节点化、可评价的工作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持续跟踪督查,推动各单位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回访调研制度。对民政部、市委、市政府领导到我局的调研做好回访调研。对局领导到有关部门、单位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要视情开展回访调研。回访督查要重视采用实地检查、面对面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要求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基层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同时也要重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批示办理制度。对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等分类办理,规范处理程序、提高落实效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中,对批办性批示和重要的指导性批示,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对参阅性批示,要加强跟踪了解,对重要的参阅性批示,可视情要求承办单位报告落实情况。
(四)联合督查制度。对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开展的督促检查活动。内容包括中央和本市有明确要求的事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进一步纠正“四风”事项,重大改革督察事项等。经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事项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实地开展督促检查。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人员抽派、资料提供、报告起草、政策把握等工作。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面上统筹、协调服务。联合督查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局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汇报。
(五)调研督查制度。针对市、局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基层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急所盼,查找问题的症结、分析原因,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和反馈情况,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有关情况及建议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六)决策落实督查制度。对中央、市委和市政府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文件印发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要加强对上报材料的把关,使报告内容体现讲真话、说实情,简明扼要,客观全面,既讲成绩又讲问题,不夸大其辞,不文过饰非。要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提出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七)核查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核查复核。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核查复核的重点,通过直插一线、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当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查看情况,努力查找和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在核查复核过程中,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八)督促整改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要盯住不放、加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即知即改类、限时整改类、工作研究类建立健全整改任务台账,加强跟踪督查。
四、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
(一)抓好统筹布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重在抓早、贵在抓实”要求,围绕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年度安排,及时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努力做到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抓好统筹联动,推动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形成督查合力。
(二)抓好方法创新。要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交叉督查、绩效考核等方式方法,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重视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在任务落实检查、业绩效果评估中的作用。要加大现场核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成效、取信于民。
(三)抓好结果运用。对抓落实效果的评估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运用专报等形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宣传。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落实或执行偏差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纠正整改、汲取教训,问题突出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绩效考核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决策执行不力、督促检查不力以及失职失责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问责。
五、加强督促检查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聚焦聚力抓落实局面。要把督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部署安排工作任务。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通过抓督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对标、对表、对号意识,切实履行抓督查的基本职能,主动谋划、加强协调,切实抓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局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多方协作协调的督查工作机制。
(三)建立工作队伍。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并由督查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做好局领导和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群中选聘兼职督查员。
(四)强化履职保障。要高度重视督查业务工作,积极为督查工作人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领导调研活动、查阅文件资料等提供条件。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督查干部主动见事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业务担当能力。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督查人员予以表扬表彰。
本实施方案由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新闻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