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禁猎区猎捕者在浦东被抓获
2018-11-11 13:48:00发布62次查看
截止2016年11月,本市共有三个禁猎区,分别是浦东南汇东滩、奉贤全区和崇明全区。在禁猎区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远远重于非禁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在禁猎区非法猎捕行为打击力度也相应加大。
近日浦东新区野保站与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大团派出所开展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季风行动(18秋),在大团镇一农贸市场抓获一名野鸟贩卖者,随即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其在奉贤区禁猎区宋村地区的竹林里张网三张,不时抓获野生鸟类,数量较少时自己食用,数量多时拿去市场进行销卖。此次到浦东新区大团镇卖鸟,被查获乌鸫、虎斑地鸫等野生鸟类44只。
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捕猎区域为奉贤禁猎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条:“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同时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的规定,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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