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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来临 松江区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2018-11-9 9:56:08发布74次查看

“今年‘双11’你准备买些什么呀?“”淘宝的优惠券抢到了多少?“”有没有提前预购呢?”……随着“双11”临近,各类网络平台的“消费战”已经提前打响,不少市民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买买买”。网购消费凭借其便捷和价格优势已经走进千家万户,足不出户就可以吃到天下美食、买到各地商品。但很多不法分子也看到了网购消费的日益红火,想方设法制造陷阱欺骗消费者。在“双11”来临之际,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还需擦亮双眼,理性消费,避免落入无良商家的消费陷阱。
  网购陷阱多辨识
  去年“双11”期间,市民孟先生发现一家购物平台宣传显示11月1日-12日为“双11”大促,价格全年最低。因此于11月7日在该平台某专营店购入电脑内存条,金额2028元。12月8日,孟先生无意间发现该店铺同款商品降价至1679元,当时联系店铺客服和平台客服反馈此问题要求补退差价,平台客服表示该专营店为第三方商家,无权监管,而店铺客服表示价格是正常的。但是在消费者反馈之后,商家立刻将商品价格调回2099元。后经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才退给消费者差价349元。
  其实,在“双11”期间,孟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部分无良商家趁机浑水摸鱼,夸大宣传,消费者还需多多辨识网购陷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常见的网购陷阱有以下几种:一是山寨网站。其特点是仿真度很高,看上去很像正规网址,需要仔细辨别,特别要注意其网页上的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和电子执照信息。二是低价陷阱。用过低的价格诱惑消费者购买,但消费者应仔细考虑过低的价格是否合理,因为正规渠道进货的价格都不会差太多。三是虚假宣传。在网页宣传上吹得天花乱坠,但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商品与宣传不符。等众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后关掉原有网站,换成别的网址继续行骗。四是抽奖陷阱。以高额的奖金、奖品诱惑消费者购买商品,但实际上并不能兑现。五是霸王条款。很多店方利用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或者免除了其自身的义务,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细节需留意
  退换货不顺畅也是“双11”期间投诉的热点之一。消费者郑小姐去年“双11”在某旗舰店购买物品,11月27日因为货品有问题进行退货。当时通过在线沟通,对方同意消费者自行退货,并且表示愿意承担退货运费,但需要消费者先垫付。郑小姐总共付出60元运费。但是商家却只愿意承担20元运费。消费者要求补齐剩下已支付的运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郑小姐遂投诉至区消保委。后经消保委调解,经营者才愿意承担所有运费。
  区消保委提醒,对于消费者来说,退货条款很重要。新《消法》和新《消保条例》中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新增条款,明确了4类商品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但是在日常网购消费中,网络电商或者网店其实限定了更多的商品不能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店方应与消费者一一确认,同时消费者也应关注所购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网购消费过程中,如店方不主动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也要索取,并根据实际情况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和网页截图,以备日后维权时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网购还要注意网络环境的安全,以免网购的重要信息被泄露。建议不要在网吧等公共环境使用,也不要在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免费wifi网络中网购交易。对于自用的网络,要安装杀毒、防木马软件,定期扫描清理。要看清网店资质和登录网址,不要随意相信个人发布的链接。网购中店家要求直接汇款的千万要谨慎,如不能确认对方的资质千万不要轻易汇款,建议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降低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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