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普陀区委组织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以及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日前,在全区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委组织15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组、10个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以及6个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组,由区委书记曹立强,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敏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勇伟,区政协主席钱城乡,区委副书记孙萍等区领导分别带队,通过听取汇报、问卷测试、民主评议、个别访谈、查阅账册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区部分处级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在全区进一步贯彻落实。
曹立强带领第一专项检查组对桃浦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和财经纪律开展专项检查。在听取了桃浦镇党委的情况汇报后,曹立强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系着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关键和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反腐倡廉建设抓得好不好,则关系着民心向背,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曹立强强调,要强化责任、狠抓执行,着力推动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即坚持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和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以及执行财经纪律的工作责任,做到勤政廉政优政;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以及执行财经纪律等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其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紧密结合;推动责任层层传导,真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要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巩固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曹立强要求,要严查问题、注重实效,紧盯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树立问题导向,检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地严查问题,坚持早发现、早纠正,被检查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对待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加强结果运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快、效果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以及执行财经纪律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今年,普陀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以及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财政纪律各项规定。检查分为自查和专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从11月27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3项检查从12月4日开始,至12月22日结束。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从12月4日开始,至2018年2月9日结束。根据检查情况,各专项检查组要对照相应的专项检查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问卷测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访谈和各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客观评价,形成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带队领导向被检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情况反馈,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并分别形成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