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上海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形成了成果转化“三部曲”,特别是《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基本解决了高校、科研院所“有权转、如何转、愿意转”等关键问题。前天,“落实成果转化条例,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在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举行。来自上海交大、上海产研院、上海药物所等单位的10位嘉宾所讲述的故事,展现了新制度框架下,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市科技党委副书记章卫民希望:做好成果转化宣讲者,让更多的人了解成果转化政策;做好成果转化的践行者,勇于探索,塑造典范;做好成果转化制度完善的建设者。
“交大模式”:唤醒沉睡专利
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上海交大的探索被称之为“交大模式”。早在2015年,在学校第二代高温超导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企业捐赠+技术转让”得以实践,学校获得了高达2.5亿元的捐赠;而在“煤制乙二醇技术产业化”项目中,“技术授权+团队持股”模式也初步验证。2014年2月,作为学校重要技术成果的“语音识别技术项目”,采用学校与企业共有专利方式,通过许可费或股份收益选择权的拥有,助推培育苏州思必驰公司。该公司在被阿里巴巴收购股权后,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已经成为超过20亿元市值的科技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粟莹表示,2009年,学校成立了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2014年,又成立了学校直属的知识产权公司,作为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通道。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版生效后,学校决策机构就通过了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规范。新的制度规范体系既包括科技成果披露报告、经费保障制度,也包括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奖励激励制度,从而形成了流程清晰、功能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学校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20%留归院系,院系可作为科研转化等费用;转化收益中的60%,科研团队可以现金方式认领;作价投资的股份,可以直接登记在科研团队名下。奖酬体系的形成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制度文件发布当年,学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数量和金额,就比上一年度增加了近10倍,学校的成果转移转化也步入了“高铁”时代。截至2017年11月底,学校推动科技创业的项目已经达到近20个。
太赫兹“一波三折”终获共识
上海理工大学的太赫兹技术转移转化曾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也成为经典案例。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表示,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发布后,学校根据“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的指导意见,决定将第三方机构估值的4件太赫兹技术专利以无形资产投资成立一家企业,并将所持股份的8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团队。但具体该怎么操作?并无先例可循。
2016年1月21日,市科委邀请市工商局、市税务局、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上海理工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会,商讨股权奖励路径。会上,提出了“先投后奖”和“先奖后投”两条路。同年3月,学校将4件专利作价2879万元,上海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321万元,共同注册成立了上海上理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4月27日,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联合召开第2次协调会,讨论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市教委审批或备案文件,最终没有达成共识。2016年7月12日,市科委体改法规处、市教委科技处、市教委财务处、市工商局注册处、上海理工大学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召开第3次协调会,经过对法律、政策的深入解读和讨论,相关部门最终达成共识。张大伟表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面对新问题、新矛盾、新障碍,要做的是正视问题、直面争议、积极协调、主动作为,以取得共识。
本次宣讲活动由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市教委主办,华东科技传媒承办,旨在宣传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展示上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专业组织的成果转化实践和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 戴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