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落实和考核问责制度,每月开展辖区内河道巡查,协调相关部门快速整治存在问题,累计召开工作协调会12次。二是实施综合整治。开展河道综合整治20余次,同步完成河道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拆除面积6962平方米。针对重点河道春申港黑臭段河道距离长、两岸违建多的现象,采取“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环境提升+生态修复”四步走方式综合施治,目前河道水体稳定在Ⅳ类水。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动员居民志愿者开展巡河协查,组建17支共218人的“护河队”,每月累计参与巡河护河300余人次。引入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区府办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