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日常监管。每周对土建工地开展市场、安全、质量联合巡查,对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的工地追溯其市场和质量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市场行为和安全质量行为的监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弥补安全领域薄弱环节。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各类安全检查483次,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8份,局部暂缓指令书28份,停工指令单2份,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11起,共处罚金14.5万元。三是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样板观摩等主题活动,提升全区整体工地管理水平。强化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约谈机制,进一步增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意识。 (区府办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