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医保局通知,2018年度城乡居民保险参保登记已经开始受理,至2017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从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上海是在2016年实现了本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减少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差距。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上海还将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各级财政投入增长约18个百分点。此次年度缴费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仍维持2017年标准不变。并且,为确保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也不提高,其余部分继续由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给予适当补贴。
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初次登记缴费可不携带)
3、其他证明居保身份种类的补充材料,详见以下说明:
⑴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人员除外)、户口簿
⑵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⑶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⑷其他有关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①处于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
②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残疾证
③因大病医疗辍学的人员,需提供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凭证
④新生儿,需提供户口簿
⑤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
⑥在医保服务点办理的新增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提供学校或托幼机构的相关就读证明
⑦本市留学生的持外籍护照子女,需提供《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以上说明,可致电962218详细咨询)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金山城乡居保办理地点一览
除了上述常规登记缴费手续以外,今年起部分医保续保人员缴纳2018年参保费用时,还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办理。只需下载“上海人社”app即可,具体办理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