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盲童学校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18-9-7 0:00:00发布876次查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生活类代办费
1 餐费(高中、中专) 每生每月 早餐4元/餐 沪价费【2015】13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按月收取。早餐实际收取3.00元/餐,中晚餐实际收取10.00元/餐,早餐1.00元/餐、中晚餐2.00元/餐由学校承担。
午餐12元/餐
晚餐12元/餐
二 服务性代办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110元 沪府办发【2016】51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自愿原则。
三 学生资助政策
2 1、普通高中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免费标准参照沪教委财〔2015〕102号执行。普通中专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费标准参照沪教委财〔2015〕115号执行。(文件依据:沪教委财〔2015〕103号)
收费咨询电话: 1、学校: 62428659
监督举报电话: 2、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2018年9月1日
长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