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区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夯实科普教育工作基础,加快我区科普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区科委决定开展2018年新增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满足《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沪科〔2014〕5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向区科委申请认定2018年新增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说明
1、需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要求 |
1 | 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2) | 原件 | 4 | 纸质 | 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
2 | 科普工作情况报告 | 原件 | 4 | 纸质 | 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材料真实有效 |
3 | 法人资格证明 | 复印件 | 4 | 纸质 |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
4 | 科普展示场地证明 | 复印件 | 4 | 纸质 | 材料真实有效,加盖印章 |
5 | 门票收费证明 | 复印件 | 4 | 纸质 | 如有门票收费,请提供物价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
2、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肆份,须签字盖章齐全;请按照上表中提交材料序号使用胶印装订装订。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接收申报材料(每个工作日9:00-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0月19日前: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月30日前:公示、认定。
四、材料送达地址
嘉定双创大厦(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区科委(科协)服务窗口。
五、审批数量、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审批数量限制;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2. 上海市嘉定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