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总队就黄浦区抗法事件进行调查
2018-9-6 11:00:27发布95次查看
8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就在昨日上午,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就9月4日发生在黄浦区抗法事件中的沪gy7201车辆及驾驶员李某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并将对滴滴处以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涉事者面临罚款1-3万
9月4日,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四川中路汉口路路口处理一辆牌号为沪gy7201的小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员李某抗拒执法,欲驾车逃离现场,行驶中撞倒1名环卫工人。在民警拦截过程中,李某驾车撞到路边一辆警车,后被民警当场制服。昨天上午,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出击,针对该事件中的沪gy7201车辆及驾驶员李某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
据“滴滴”后台数据显示,驾驶员李某于2016年8月3日在平台完成注册,开始从事网约车经营,并于同年11月在平台注册了沪gy7201的车辆。驾驶员李某于2018年3月起在“滴滴”平台上持续有大量接单记录。事件发生当日,驾驶员李某还通过滴滴软件接单,从本市东诸安浜路前往事发地附近,车资31.99元(事发时无乘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警方调查,肇事驾驶员李某,籍贯江苏,而此前滴滴方面针对李某事件发布声明称,李某在平台注册时,三证验真、背景审查、人车一致、人脸识别皆完整通过,“情况正常”。然而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沪籍沪牌”,从警方调查来看,李某的实际情况与滴滴发布的声明并不相符。
对此,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总队处了解到,“滴滴”公司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按规定比对排查后台数据信息,没有及时将不合规驾驶员及车辆清理到位,仍长期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的驾驶员李某派单,违反了《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执法部门表示,之后还将会同公安部门对被羁押的李某9月4日当天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李某已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多部门联合进驻平台检查
与此同时,由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的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安全专项检查组,也于昨日进驻滴滴公司检查,督促指导平台公司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面对此次多部门进驻滴滴展开的安全专项检查,滴滴出行创始人兼ceo程维表示,滴滴运营如此大规模的移动出行业务,缺乏经验和参照,没有足够的敬畏之心、警惕之心,丧失了安全红线和底线的意识,社交出行的引入也偏离了绿色共享出行的初心。
程维还表示,在所有展开业务的地级以上城市,以办事处形式尽快全面申请,办理网约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今年年底前在不低于100个城市完成办理工作。就在9月4日晚上,滴滴出行宣布启动安全大整治。将在9月8日晚上11点到9月15日清晨5点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暂停提供深夜时间段的出租车、快车、优步、优享、拼车、专车、豪华车服务,单车、代驾、公交、海外自驾租车和二手车服务照常。
另外,乘客端原“紧急求助”功能升级为“一键报警”。同步上线“安全中心”快速入口,方便用户快速使用一键报警、行程分享等功能。陆续提示添加紧急联系人。9月8日起,在保障司乘隐私的前提下,在网约车业务中试运营全程录音功能。9月13日起,司机端上线“一键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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