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网约车司机驾车冲向民警撞倒环卫工
2018-9-5 14:17:20发布97次查看
冲向民警又撞倒环卫工的李某正接受警方调查/晨报记者张佳琪
9月4日上午,一段视频在网上引起众多关注,视频中一辆“失控”的黑色荣威轿车在四川中路汉口路上横冲直撞,多名警察手持警械将其逼停,最后,该车撞向人行道护栏及警车尾部后最终停下。
记者从上海警方了解到,9月4日9时25分许,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四川中路汉口路路口处理一辆牌号为沪gy7201的小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该车驾驶员李某(男,34岁,网约车司机)抗拒执法,欲驾车逃离现场,行驶中撞倒1名环卫工人。在民警拦截过程中,其撞到路边一辆警车,后被民警当场制服。环卫工人经医院检查无大碍已出院,无其他人员受伤。据悉,警方已初步排除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酒驾、毒驾嫌疑。目前,李某因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立案侦查。
事件还原:
李某为非沪籍驾驶人
9月4日9时25分,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张臻康与同事在四川中路汉口路开展交通整治,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路口黄线处违停,民警上前依法对其进行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我们用pda查询到其驾驶证已经记10分,由于其从事网约车工作,记满12分需依法暂扣驾驶证,可能会影响其正常工作。”民警张臻康说。
一开始,李某下车“请求”民警不要对其进行处罚,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时,李某的情绪突然变得激动,“他说自己是开网约车的,被扣证就没法开车了”。随后,李某趁民警不备,伺机抢夺驾驶证,民警警告无果,李某开车逃逸。
据一名现场目击者称,情绪激动的李某在逃离过程中,撞倒了一名环卫工人,当时慌不择路的李某开着车朝四五名警察的方向撞去,民警拦截无果后,李某驾车直接撞到了路旁的人行护栏和警车尾部。
“在他倒车逃逸的过程中,我看到他撞倒了一个环卫工人。必须尽快控制局势,我们3个民警多次警告示意他停车,但他不听,我拿出警棍敲在他的车上。然后他的车撞到警车上,车停下了,我们三个人立即围上去把他制服了。”事发时,手持警棍拦截逃逸车辆的黄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王坚坚说,李某的身形比较魁梧,在民警控制的过程中,他曾试图反抗。
经查,李某在上海从事网约车业务,为非沪籍驾驶人,所驾驶的黑色荣威小客车为租赁车辆,事发时车上没有其他乘客。据警方表示,司机尿检后初步排除酒驾、毒驾。目前,李某因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立案侦查。
平台回应:
该司机已被封禁
昨日13时许,滴滴回应媒体称,根据媒体报道,4日,上海警方通报一起小客车司机抗法行为,该司机在滴滴、美团平台皆有注册。目前,滴滴平台核实情况如下:该司机在滴滴平台注册信息为李某,与警方通报信息一致;该司机在平台注册时,三证验真、背景审查、人车一致、人脸识别皆完整通过,情况正常;据警方通报,该事件发生于9点25分,滴滴平台核查显示,当时李某已停止听单,车内无乘客;目前,该司机已被平台封禁处置。
另据报道,肇事车辆在美团平台注册过,属于上海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但注册司机并非肇事司机李某。而美团回应记者称,目前该车辆在美团平台已处于封禁状态,事发当天没有订单信息。
其实,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还要符合拥有本市户籍这一条件,而李某不符合这一条件。由此看来,两大平台都存在一定漏洞。
另据媒体报道,鉴于这一事件,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将对网约车平台是否存在为不具备营运资质的当事人及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等展开调查,同时还将对车辆所属的租赁企业租车程序是否合规、对承租人及租赁企业的合同签约情况以及是否擅自从事网约车等违规行为开展调查。
律师说法:
其罪名起刑点为3年
公共安全作为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基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也正是因为公共安全涉及到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刑法》中专列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节,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便明文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刑法的上述规定可见,当一个人在主观故意的驱使下,其所采取的行为具备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且起刑点为三年,足见该罪名之严重性。
回到眼下的这个事件,葛志浩律师表示,对肇事的网约车司机来说,虽然其采取的这一系列行为的动机仅是逃避行政处罚,同时为了“保住”自己的驾驶执照不被吊销,但这与其主观上是否已认识到接下来其所采取的“疯狂倒车”、“冲撞”等行为将对马路上的行人或车辆造成损害这一后果并不矛盾。换句话说,假设其动机确实仅是为了逃避处罚,然而只要其主观上对行为后果是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的,那么接下来他所采取的行为,便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嫌。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向英表示,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性的危害行为。同时,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报道的事实来看,李某在面临警察执法,驾驶轿车抢夺驾驶证,危及执法人员、来往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性的危险。从案件事实后果来看,李某行为撞倒一名环卫人员(无大碍)、损坏一辆警车的后果,属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李某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可能会从宽处罚。
[对话嫌疑人]
后悔,事情一出我就后悔了
问:事发时为何抗拒执法?
李某:当时因为我的驾驶证已经被扣了10分,如果再被交警处罚,就要记3分,我的驾驶证就要被扣了。没法开车,饭碗就没了。当时刚送完乘客,车停在黄线边就被民警看到了。脑子一热,就冲动了。
问:你从事网约车多少时间了?
李某:开网约车半年多了,今年3月份开始来上海开网约车的。
问:你在哪个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
李某:我自己注册了滴滴的账号。这辆车还有另一个朋友一起开的,他注册了一个美团打车的账号。我们两个人一起租的这辆车,像出租车司机一样轮班开车的。我朋友是开白班的,我是开夜班的。今天他正好回老家了,我想多做点生意,就今天白天出来开了。
问:滴滴平台上注册的身份都是你本人吗?怎么注册的?
李某:滴滴上的账户是我自己的,用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注册的。
问:你现在对于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吗?
李某:后悔,事情一出我就后悔了。我觉得本身民警执法没问题,我只是做生意的,现在生意也没法做了。如果其他司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遵纪守法配合民警执法,老老实实开车。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