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浦警方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本市户籍男子陈某有“买分卖分”的重大嫌疑,其从2017年至今总共处理了228起交通违法,涉及车辆共108辆,其中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5起。
警方开展深入调查,根据电子警察所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陈某所处理的200余起违法中,他本人并非机动车驾驶人,并且多次在一日内处理多辆由不同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违法。经警方传唤,陈某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供述自己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其名下的牡丹畅通卡替身边朋友处理了大量的交通违法。其中记分类的违法行为有5起。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款和第74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杨浦警方决定对陈某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未达3分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达到3分,未达6分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累计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罚款。最终,警方对陈某做出共处9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杨浦交警提醒,“替代记分”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对法律尊严的挑衅。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查处措施,发现一起、清查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放任,坚决消除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的正确做法是由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全市各区的交警审理窗口接受处理;通过“上海交警”app在手机上进行自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