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将监察职能向"神经末梢"延伸
2018-8-30 9:31:30发布94次查看
随着区监委向全区8个街道监察办正式授牌,虹口区积极推进监察全覆盖,“把监察职能延伸到基层”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虹口也成为全市首个向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中心城区。
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于实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街道领导班子及街道管理的党员干部、街道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均为监察对象。区委、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强化对街道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虹口区加快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依法履职的原则,通过向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并赋予其一定的监督调查处置权,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监察力量,将监察职能向“神经末梢”延伸。
为做好这一工作,虹口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区监委向全区各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方面对街道监察办的机构设置、领导体制、组织领导等做了相应规定,另一方面明确了街道监察办的主要职责,内容涉及对管辖范围内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廉政档案建设,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嫌职务违法开展问题线索研判、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等七个方面工作。
此次区监委向全区8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所在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街道监察办主任、副主任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兼任,街道监察办工作人员须是专职人员,一般为公务员身份的中共党员。为进一步选优配强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虹口区制定了街道监察办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街道监察办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还制定了街道监察办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试行)、街道监察办调查处置工作细则(试行)、街道监察办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对街道监察办开展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工作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措施等做了进一步明确,为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抓手。
据介绍,随着区监委完成向全区8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街道监察办将着力发挥好日常监督全天候、零距离的优势,发现辖区内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争取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区街道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监督、国家监察职能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同时也为加强和创新虹口基层社会治理,继续打造“全岗通”2.0版本、“家加乐”家装电梯事务所、“市民驿站”、智慧社区建设等社会治理新亮点注入新的力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据悉,虹口区下一步将坚定不移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加快推动派驻监督,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进一步打造全区金融、航运核心功能和品牌,加快旧区改造,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进步,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