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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以法治助推全域治理能级提升

2018-8-24 10:11:22发布101次查看

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领域的顽症痼疾之一。而执法规范与执法效率、百姓民生与公共安全之间的矛盾,是造成这一难题的重要症结。2016年,我区用《黄浦区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执法办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拆违十条”)证明了依法治区工作项目化推进的有效性,以法治为原则、以法治为标准,走出了一条与上海这座超大城市水土相符的基层治理之路。
  事实上,自2013年荣获全国法治城区创建先进单位以来,我区一直持之以恒、蹄疾步稳推进法治建设,围绕依法治区顶层设计,通过实施项目化推进“四步法”,将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进而全面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法治:提升全域治理能级的助推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当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源于改革开放40年来的日积月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在理念进步、体系完善和措施优化三方面对社会治理的助推作用更加显著。
  法治理念的进步引领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十一届三中全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决定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新航程。但当时更多聚焦在“法”,强调加强立法来填补治理领域的空白。而随着法律空白的减少,我们开始强调“法制”,即法律和制度,法制内容开始形成体系。之后,随着“法”对治国理政重要意义的日益凸显,我们又逐渐开始以“法治”代替“法制”,并在法治概念中强调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年来我区不断在探索和倡导法治先行,自治、共治、法治、德治“四治”有机融合的模式。
  法治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以我区司法行政为例,从1981年成立区政府司法科,到1984年改制为区司法局,再到2012年在区司法局新增依法治区工作科,每一步的发展都为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而在体系建设方面,近年来黄浦区制定了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市率先完成依法治区的顶层设计。在动员社会力量方面,如聘用专业人士担任区委、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全市首创基层“三会”制度、耀江版“住户守则”等等,我区初步形成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的格局。
  法治措施的优化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的优化。法治建设的历程,就是面对实际问题,法治不断精准化、精确化和精细化的发展过程。这不仅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必然之选,而且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面对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事物、新问题,我区通过调查研究、部门协同和分类施策等举措,积极探索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制度创新,在共享单车、点播影院、民宿短租等领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
  让“新村”名副其实
  如果说“拆违十条”是黄浦区依法治区工作项目化推进的一个缩影,那么“聚奎新村”的变化可谓是“拆违十条”的最佳注脚。
  聚奎新村位于黄浦区老城厢内,曾经在2014年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违建状况以及安全隐患令人触目惊心:三层斑驳旧楼的楼顶加盖再加盖,变成了六层“小高楼”;很多人家窗外都挂着个自己加工的“吊脚楼”;而这些平日里人进人出的空中楼阁仅仅依靠两根拳头粗的钢管做支撑……2017年初,经过综合改造,一排排崭新楼房交还到了居民手中,安全隐患消除,家家户户还有了独立厨卫,再加上“弄堂花园”自治项目锦上添花,“聚奎新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新村”。
  据了解,“拆违十条”出台以前,拆违执法是一个多部门分段负责的流水作业,周期长,见效慢。“拆违十条”通过梳理法律法规,将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并分别设计了强制执行程序,做到了“即违即拆,老违快拆”,在法治的基础上,做到了高效拆违、和谐拆违,实现了整治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拆违十条”的指导下,我区在社会环境综合整治2000多起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未发生一起激烈矛盾,也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该项目获得了首届上海市依法行政十大示范项目,它的成功经验还先后被运用到无证无照治理、楼宇非法金融治理、破坏承重墙治理等领域。
  项目化推进全域治理法治化
  在稳步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将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依法治区项目化推进“四步法”又如何走?
  首先是精心遴选依法治区项目。由区依法治区办牵头,以法治为着眼点和发力点,通过部门申报、专家甄选、会议审定三个阶段,确定依法治区推进项目和重点项目。
  其次是项目立项的论证、评估、决策。根据遴选出的项目,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相关领导专家、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等职能部门进行论证和评估,报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步是项目推进的跟踪、问效、问责。通过“一周一次调研、一月一次推进会”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项目推进有跟踪、有问效、有问责。同时,依法治区办对项目的推进提供帮助和指导,确保法治项目的工作质量。
  最后是项目收官的总结、提炼、推广。及时主动总结项目成果,提炼项目成效,全面复制推广项目经验,编制可复制、可推广典型项目目录清单,在全区先行复制推广,覆盖到位,用制度将项目成果予以固化。
  我区在实施依法治区项目化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特大型城市中心区城区治理法治化和基层治理法治化两大主题,全面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拆违十条”以及《小型餐饮单位标准化管理规范》、《黄浦区共享单车投、骑、停禁限区域》,一系列项目的成功证明了“四步法”正将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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