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轨道交通行业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8-20 0:00:00发布99次查看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全面整治事故隐患,确保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努力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环境,根据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7月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本市轨道交通行业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本市轨道交通行业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管理,提升轨道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确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期间本市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指示要求,决定从8月1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轨道交通行业迎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努力办成国际一流博览会的总目标,按照进口博览会筹备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精益求精、实战导向,通过迎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切实提升本市轨道交通安全水平,为进口博览会的举办提供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轨道交通通行保障。
二、主要任务
本次轨道交通行业迎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同步开展的方式组织实施。自查自纠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内容突出关键岗位、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已经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重点“回头看”和“举一反三”。重点抽查由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主要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暗访、“四不两直”、应急拉动等方式,抽查重点是公共安全、运行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采取即知即改和闭环管理,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到进口博览会召开前,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必须按时按标准整改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安全督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轨道交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安全监管局、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申通集团为专项督查组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参加,统一领导协调本次轨道交通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专项督查组及职责
共设3个督查组:
1.公共安全督查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应急办、市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申通集团派员参加。重点督查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风险隐患查改等情况。
2.运营安全督查组
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申通集团派员参加。重点督查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等情况。
3.消防安全督查组
牵头单位为市消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申通集团派员参加。重点督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查自纠、进口博览会消防保卫工作、重点单位“零火灾”创建工作、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企业自查组及职责
企业自查组由申通集团负责成立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配合专项督查组开展工作。
四、督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1.现场管理
隐患排查清单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调度、电客司机、行车值班员、站务员等关键岗位作业违章隐患;运营设施设备维护岗位作业标准和安全控制措施执行中违规操作、简化作业问题;运营事故/事件通报和关键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2.设备管理
车辆、信号、通信、线路、接触网、变电、屏蔽门、特种设备、FAS/BAS和安全防护设备等涉及运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关键设施设备;涉及进口博览会的三线三站等线路区域的车辆、道岔、轨道电路、UPS等设施设备。
3.应急管理
现场应急抢险、行车综合作业、“四长联动”、客运组织等各类专项和综合性应急演练和无通知应急拉动实战演练情况;列车驾驶员、车站值班员、行车调度员、站务员等重点岗位的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警预判,与市各应急联动单位的沟通配合和信息流程。
4.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停送电挂撤接地线作业、登高作业、动车作业、动火作业和轨行区施工等重点施工作业隐患;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车司机和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5.安全管理
各线路机房、控制中心、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和电梯、UPS等关键设施设备火灾隐患;车站安检工作和突发暴恐事件应急防范;内部反恐防范和各基地、控制中心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列车、车站、基地监控视频等各类安防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保护区日常巡查,安全保护区内有关作业安全性监督和作业项目相邻的轨道交通设施的监护监测。
(二)公共安全督查内容
1.公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站长安检督导落实情况,各安检点岗位履职情况;以及公安指导、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安检责任情况。
2.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查改情况
重点督查轨道车站、车辆基地、指挥控制中心等重点部位,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工作区域等人防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门禁系统、电子围栏等物防、技防建设使用情况。
3.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重点督查轨道交通“四长联动”、“最小作战单元”机制建设,包括联络信息更新完善、日常沟通对接情况。
4.应急装备维护保养情况
重点督查轨道交通车站广播、扩音器、引导棒、应急照明、通讯系统等应急装备完好情况;车站疏散救援通道启用情况;车站报警标识、疏散标识、导乘标识张贴、设置情况。
5.预案演练操作熟练程度
重点督查轨道交通车站“四长联动”、“最小作战单元”演练情况;民警、车站站长、值班站长、站务员等对大客流疏散、反恐防暴等应急预案的熟悉、知晓情况;并通过无告知演练,检验公安、企业联动水平和车站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6.完成“智慧轨交”两点一线建设
重点督查轨道交通徐泾东站、诸光路站和17号线,人像识别系统、WIFI网络围栏、太赫兹安检通道、智能X光安检机、多维感知安检门、大客流监测预警系统等智慧安防项目建设、调试、维护、运作情况;“智慧轨交”平安建设综合作战平台建设情况。
7.落实“智慧轨交”配套保障
重点督查轨道交通徐泾东站现场指挥点建设、运作、保障情况;太赫兹安检通道安检岗位人员增配、在岗培训情况。
(三)运营安全督查内容
1.安全责任落实
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制定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养护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委外单位)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风险管控
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申通集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析和学习等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学习、培训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督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安委会办公室、线路运营安全评价及相关部门日常动态监管和安全巡查、检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工作
重点督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5.客流风险管控和治安防范情况
重点督查企业客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并结合运营组织、重大活动、车站结构变更等实际,动态排查、整改大客流安全隐患,落实人员、设施、制度等保障措施的情况;车站员工分区巡查情况,以及视频巡查、特保大队车厢巡逻情况。
6.防台防汛工作
专项预案制定情况;防台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各项防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防台防汛专用物资储备情况;专项演练开展情况。
7.重点保障工作
涉进口博览会核心三站“徐泾东站、虹桥火车站、诸光路站”应急联动专项预案和应急处置情况。
(四)消防安全督查内容
1.消防责任落实
重点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培训情况;单位确定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明确工作职责情况;建立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情况;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零火灾”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推进情况等。
2.常态消防管理
重点督查单位内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对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的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情况;车站内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查改等情况。
3.消防设施设备
重点督查各单位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评估检测、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检查单位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工作状态及维保情况。
4.火情应急处置
重点督查应急预案的定和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开展情况;车站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及消防员灭火技能训练情况;各岗位人员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岗位职责技能掌握情况;车站员工对消防“三知四会”知识掌握情况。
5.重点保障工作
重点督查各单位进口博览会消防安保工作部署、动员及开展推进情况;进口博览会消防工作“三级网格”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车站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徐泾东站、诸光路站“智慧消防”工作的开展推进情况;各线路FAS联网工作推进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8月)
1.轨道交通企业。对照进口博览会保障特点,制定企业层面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做到全员部署、全员发动。按“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全面彻查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即知即改、防控到位。完善进口博览会保障措施,做好汛期、国庆和进口博览会等重要节点的运输保障和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营安全秩序平稳可控。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梳理完善进口博览会保障预案,深入开展员工培训演练和评价整改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2.专项督查组。制定迎进口博览会安全督查百日行动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督促轨道交通企业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专项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
1.轨道交通企业。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持续深化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准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专项督查组。对标进口博览会轨道交通安全服务保障要求,督查轨道交通落实保障准备情况。重点督查轨道交通企业自查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突出进口博览会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专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对重点隐患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第三方检查,严格督办整改事项成效。
(三)督查巩固阶段(11月)
1.轨道交通企业。根据进口博览会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方案要求,加强重点区域“三线三站”的运营安全保障、大客流管控、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切实做好进口博览会开展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专项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强化进口博览会保障期间现场督查,督促企业落实保障工作要求,强化各项应急准备。
六、有关要求
(一)全员发动
申通集团要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层层发动开展自查自纠,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分层次、分班组、分岗位全面排摸安全隐患。各专项督查小组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对象、内容、标准,派出精干力量、专家力量,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高架区间投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属地化管理。落实属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治本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配合做好辖区内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及违规处置工作。
(二)重点覆盖
按计划每周集中开展1次专项督查,各专项督查小组要突出对重点站点、重点运维场所、重点岗位的检查,对涉及进口博览会的各主要线路、主要站点要全面覆盖。不仅要突出对运营站点的检查,也要兼顾在建站点的检查。专项检查期间,还要重点抽查部分关键供应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三)限时整改
申通集团要认真落实督查发现隐患(问题)清单的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所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人、责任期限,建立闭环管理制度,到进口博览会召开前必须整改到位。申通集团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应将督查组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一事一报。
(四)严肃问责
各专项督查小组要依法严格履职,强化监管惩戒,严查违反《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事项落实不到位、运营中设施设备故障反复多发、进口博览会会展期间运营延误15分钟以上的有责事件、重大社会影响和媒体曝光事件将进行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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