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上海分类信息网 > 上海新闻网 > 松江新闻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誓让老赖无处遁形 ——记区法院“夏日决胜”行动破解“执行难”第二战

2018-8-16 0:00:00发布109次查看

今年是破解“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在近日区法院开展的“夏日决胜”大会战之涉民生案件第二次夜间执行行动中,拘传6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涉民生案件7件,当场履行金额29.5万元。区法院再一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本次夜间强制执行行动中,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肇事者宋某是唯一一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去年夏天,市民陈老先生途经一个无信号灯的路口时,被宋某驾驶的轿车撞倒,被诊断为多根肋骨骨折及锁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陈老先生构成九级伤残。家庭困难的陈老先生因治疗负债几万元,就赔偿事宜找宋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宋某须赔偿陈老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并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陈老先生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询,宋某的银行账户并无存款,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宋某到庭申报财产,而宋某均采取挂电话、设置黑名单等方式逃避。尽管执行法官依法对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措施,但宋某还是一直未露面。后来通过陈老先生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前往宋某经营的店铺,但还是无功而返。其间,宋某始终对法院张贴的责令限期履行法律义务的公告置若罔闻。在当天的夜间强制执行行动中,法院干警终于成功地将正在家中吃晚饭的宋某带回。面对执行法官的审问,宋某仍然心存侥幸、消极对待。直到拘留决定宣布后,他的心理防线才被攻破,宋某立即联系家属送来钱款,但此时为时已晚,宋某不仅要履行全部义务,还要被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又该如何结案呢?本次夜间执行行动中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就是此类情况。前年9月,程某雇佣周某为其个人承建的工程干活,因两人熟识,程某均以出具欠条的形式计算周某的劳务费用,至去年4月,共计拖欠周某劳务费3.54万元,后周某经多次催付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支持周某的诉请,但程某未主动履行判决。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前期经多方了解发现,被执行人程某个人情况极为复杂特殊,因刑事犯罪,他刚出狱,并且又离婚多年,身患疾病。此次夜间行动,执行法官再次前往程某住处时,看到他因病躺在床上,家境确实困难。执行法官将该视频通过远程传送回法院,申请人周某全程观看。在本案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执行法官从申请人、被执行人收到《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均未发现或报告任何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一切办法,积极查询程某的存款、车辆等财产状况,仍未发现程某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由此看来,程某属于无财产、无收入人员。因此,经合议庭充分研究讨论,认定该案符合“执行不能”案件构成条件,遂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为了消除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认识误区,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执行工作规定和结案标准,详细介绍“执行不能”情形,使其了解到,如果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司法资源进行查控,案件仍然执行无果,或者被执行人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偿还能力等,法院采取了所有可以用的手段或措施,仍然无法执行到位的,就符合了“执行不能”标准,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最后,申请人周某表示,自己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又经执行法官的法理讲述,认可法院以终结本次程序结案,若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会积极向法院提供。

松江新闻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