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一起特殊的劳动仲裁申请案件:该案当事人在湖北武汉的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一周后去世。根据注册地原则,代理律师向我区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医药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区仲裁院窗口接待人员认真细心接待,在征得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引导到区联调中心,并指派资深调解员王老师先行调解。王老师与代理律师初步沟通了解情况后,积极与被申请人联系,由于被申请人负责人在武汉,只能通过电话沟通,多次沟通皆因被申请人态度强硬,不接受任何调解方案,调解陷入僵局。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调解立案庭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依法及时立案受理。进入仲裁程序后,承办仲裁员与代理律师沟通,律师表明由于当事人病发至病逝一直在武汉,因此所有仲裁请求事项均按照武汉标准计算。庭审前,仲裁员沈芸在网络上查阅了大量武汉关于非因工死亡的地方性文件,同时拨打武汉市人社局12333咨询电话,仔细询问当地政策、文件规定。现代理律师在上海申请仲裁,计算标准只能依据上海相关规定,但当事人的医药费核算需与武汉联系,周期冗长,程序复杂。如果仲裁员简单的一裁了之,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还要面临复杂繁琐的司法程序,这对死者家属来说无疑将是一场漫长的等待和内心的煎熬!本着“合作、和谐”和弈仲裁的服务理念,仲裁员一次次拨打被申请人武汉负责人电话,不厌其烦的做着思想工作,从法、理、情三方面着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传达法律法规,释明法律风险,劝说用人单位及时给予当事人家属适当补偿。功夫不负有心人,被申请人终于意识到和谐解决争议才是最好的方法,6月22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6月25日申请人拿到了补偿款,代理律师于次日向我院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
近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该案件代理律师的感谢信,对区仲裁院院调解立案庭工作人员、调解员、仲裁员在承办案件期间高超的调解技术、耐心的工作态度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至此,这起跨越两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如信中所写:“正是你们如此的敬业、耐心才让这个案件得以顺利结束,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矛盾,让死者家属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慰藉。再次感谢你们!”一声感谢,即是对我院仲裁工作的肯定,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无限动力,更是尚法明德、公信仲裁的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