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防晒产品层出不穷,日本的防晒丸又火了,声称可以通过内服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然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却称防晒丸几乎无效。
最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防晒提醒,物理防晒和化学防晒仍是防晒最有效的措施,不同的防晒化妆品对“防晒黑”和“防晒伤”有区分,消费者可按需选择。
美国:消费者应警惕防晒丸
市面上几款日本的防晒丸,都声称是通过植物的抗氧化能力,来实现防止光老化,保护肌肤增加免疫力和抗衰老的功效。各种防晒丸的主要成分,基本都是“neutroxsun”。2018年3月,在日本的医学论文中,证明了“neutroxsun”的防晒效果,能够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具有美容效果。
然而,在网上搜索防晒丸,能够看到“高中女生吃了防晒丸去海边被晒伤”的新闻。这类情况往往是当事人因为太迷信防晒丸功效,而没有做其他的防晒措施,最终导致被晒伤。为此,防晒丸的效果也受到质疑。
最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也注意到了防晒丸,并发出警告:市场上销售的被宣称可以保护皮肤的防晒丸,实际上几乎不起任何作用,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保护皮肤最好的方式是涂抹有效的防晒霜。
总之,无论防晒丸是否真的有效,面对烈日骄阳,还是采用物理防晒和化学防晒的方法更为实际。
专家:室内也可能需要防晒
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教授何聪芬介绍,打伞、戴帽子是最简单、最行之有效的防晒方式,但这样也不能完全阻断太阳光,所以除了这个遮阳伞和遮阳帽以外,还要涂一定量的防晒霜。
防晒化妆品的原理分两种,一种是物理防晒,一个是化学防晒。物理防晒是把太阳光折射出去,像二氧化钛、氧化锌,这些成分它就是一种物理防晒。化学防晒则是吸收光线。要达到高防晒值的效果,一般是化学防晒附加物理防晒。
防晒的必要性不分季节,夏天由于太阳光照射时间长而强烈,人们更注重防晒。其实在太阳光照射时间比较短的冬季,同样需要防晒。而且如果是玻璃外墙的室内,部分紫外线仍然可以穿透,也需要防晒。
周到君从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6月,中心共收到22件消费者反映防晒类化妆品问题的投诉举报,主要反映产品无中文标签,产品宣称具有防晒效果但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以及产品使用后出现不适等。
标签:注意紫外线波段的区别
防晒产品上有一些字母符号,大多数人都分不清其中的区别。想看懂它们,首先要知道uva、uvb和uvc代表的是紫外线的三个波段。uva最靠近可见光,它在紫外线里边是波长最长的,uvb是次之,uvc是波长最短的。
当太阳光照耀大地,uvc由于波长最短,被大气层所吸收,所以不会照射到地面上的,而uva和uvb都会照射到地面上。所以现在防紫外线的防晒产品,就是防uva和uvb。而人们平时较多看到的spf,就是指防uvb的防晒系数,针对的是中波段的紫外线;而pa或者pfa则是防uva的防晒系数,针对的是长波段的紫外线。
长波段uva和中波段uvb的紫外线对防晒而言有什么区别吗?其实很简单,前者会导致晒黑,而后者会导致晒伤,形成红斑。也就是说,带spf字样的晒伤产品主要防止晒伤,而pa或者pfa则是防止晒黑的。值得注意的是,防晒系数并非越高越好,要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适当的产品。
如果是平常上班的话,选 spf8-spf15 、 pa 的产品就可以了。如果户外阳光较强烈的话,可适当提升到 spf25-spf30 、pa 的产品。但如果是在日光暴晒的沙滩,就可以选择一些高防晒指数的,像spf50 的,或者pa 的产品,标签上有浴后防晒系数的防水产品更好。
特殊人群防晒
1、婴幼儿:为了避免婴幼儿过度防晒而导致维生素d缺乏,可以每天1-3次日光浴,每次10分钟左右,即可满足1天维生素d需要量,但需避开紫外线最强的上午10:00至下午4:00。特殊情况可通过食物、药物等补充维生素d需要量。
小于6个月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后,不良反应风险较高,因此不建议使用。应通过避免阳光照射,衣物等遮盖防晒。
6个月至2岁的婴儿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挑选spf10/pa 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或粉质产品为宜。即使涂抹了防晒产品也不宜在强烈阳光下活动。
2、老年人:骨质疏松高发的人群可接受适宜的阳光照射。但合理的防晒措施可减缓皮肤衰老,预防皮肤肿瘤的发生。因此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晒措施。
3、孕妇:妊娠过程中使用防晒剂,除一般的皮肤保护作用外,还可减少黄褐斑发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损进一步加重。防晒产品使用方法同正常人,但防晒剂配方应更加简单,风险评估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