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依法治区举措方式,全面提升法治杨浦建设水平,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治区工作,还建立了成员单位季度例会、重点项目征选、督查推进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法治杨浦建设2013-2015年规划》、《法治杨浦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城区发展战略规划,单独列入区党政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成立全市首家区委层面法律顾问团,促进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执政。在全市率先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完成行政责任清单、街镇行政服务清单。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修订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办法》。制定实施《关于加强错案追究的工作办法》,将范围由政法部门扩展到全部行政执法单位。
三是推进司法公正公开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加快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增强司法透明度。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制定《关于本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方案。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探索将述法与述职、述学、述廉并列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构建形成党委中心组“必学”、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必修”、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必考”的“三必”机制。
五是优化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法治。探索法律服务“全科医生”进园区、进企业,服务创新创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社区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扶持成立法律服务类社会组织12家,推动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区治理。在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社区法治专员、法致睦邻、律政先锋佑睦邻等项目,形成品牌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