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好端端停放着的汽车,
为何一夜之后就变成了“一只耳”?
近日,
浦东警方侦破了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6月3日上午,浦东公安分局六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巴黎春天地面停车场及锦尊路成山路路面上的多辆私家车反光镜被人拗断。民警随即赶往现场,经清点,共有14辆车被人为损坏。侦破工作随即展开。
根据车辆停泊点位接近的特点,民警初步确定为同一嫌疑人所为,并判断出作案路径。随后,民警对14名车主展开走访工作,根据车辆停泊时间,民警锁定嫌疑人作案时间为3日凌晨1时至3时。
在对周边监控进行梳理后,侦查员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于3日凌晨1时45分许在案发路段,连续拗断了14辆车反光镜的作案过程。随后,民警寻线追朔,最终锁定了案发巴黎春天地面停车场对面小区内的住户邓某。
经审讯,邓某交代,原先地面停车是不收费的,改为收费后,他对此不满,就想让车辆受损的车主找收费部门的麻烦。现邓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恶意损坏他人车辆事件频发
小编查看了各大新闻网站
发现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偶然
损坏他人车辆,
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结局是害人又害己,
来看看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规定,
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现车辆被故意损坏后怎么办
警方提示
车辆应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严格的停车场、小区,不要随意停放。如若发现车辆被人为破坏,应注意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把车停在有监控的安全区域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
如果很不幸,
你的车还是被恶意损坏了,
小编来告诉你该怎么做~
报警
如果车辆被损坏的很严重,报警是不错的选择,警察可以帮助我们更快的解决问题。
报保险
第一时间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员前来查看,记住不要移动车辆,保险公司还要调查取证,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法找到第三者,保险公司赔偿70%,不利于车证采集的只能赔付50%的损失。
查看摄像头
假如你停车的地方有摄像头,赶紧找小区摄像头调取录像,找到犯罪嫌疑人。交警建议有条件的车主,尽量在摄像头可以拍到的范围内,出现情况,直接调取录像,找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