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执行局与长宁公证处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就房屋清场、动产查封等涉及财产清点工作达成合作。在一起占有排除妨害案件中,执行法官充分运用该项执行联动机制,圆满完成了房屋清场工作。
原本这只是一起简单的占有排除妨害案件——申请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搬离房屋。然而,本案的被执行人因放火罪被判入狱,目前仍处羁押状态,无法自行搬离。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屋内物品状况,他日被执行人若声称某物品遗失灭失,法院将会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因此,由第三方机构配合法院完成房屋内物品的清点成为了最佳选择。
6月8日上午,长宁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现场。在居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四名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录像、拍照等方式对房内物品逐一清点,并列出物品清单由在场所有人签字确认。最终,房屋清场工作圆满完成,案件执行完毕。
所以,传说中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就是指公证处到现场清点财产吗?
根据长宁法院和长宁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双方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中心”,由长宁公证处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1-2名公证工作人员在辅助事务服务中心值班,协助法院开展各项具体的司法辅助事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范围涉及调解、调查取证、送达、保全、执行和诉讼服务等,以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