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端午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请示》(国网上电司调控〔2018〕811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市用电负荷峰谷差过高,已成为制约当前上海电力发展和消纳清洁电能的根本性阻碍。削峰和填谷都是削减峰谷差的主要措施,对电网安全的作用基本相同,是电网运行调节的重要手段。“十三五”以来,本市电网低谷负备用不足,在节假日和台风、凉夏天气下尤为突出,已严重影响电网安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将其作为电力运行平衡调节的主要方法,坚持实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探索降低本市峰谷差的机制和方法。
二、以确保电力和用户安全为前提,坚持节能减排,坚持用户自愿参与、市场化柔性调节的原则。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用户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储能、蓄能技术、充电桩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坚持优质服务为先,积极探索提高供应保障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模式。坚持宣传科普,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请你公司充分借鉴国内经验,周密完善方案,精细化实施,安全平稳地开展需求响应工作。
三、同意按照你公司初步测算,暂执行避峰补偿标准(补贴标准按照上海市物价局颁布的《关于疏导上海市电网电价矛盾的通知》(沪价公〔2004〕009号)规定,参照当日通知避峰补偿电价(每千瓦每小时补偿0.80元),折合5元/千瓦,采取电费退补方式予以补偿)。
四、按照国家发改委电改配套文件和有关工作要求,今年夏季本市将继续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日普遍开展。请你公司加强本次试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对本次响应试验的成本效益和作用进行全面细致的核算,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试点,研究落实专项资金补贴方案,健全需求响应竞争性交易机制和商业模式,做好端午节期间以及夏季和全年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