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舟山市工商局普陀山分局主文:本公司是在广州市依法成立的外商独资型企业,专门经营宝玉石饰品,在行业内属于知名企业,已获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并通过ISO9001:2000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国际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石头记”商标是本公司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的专有商标(附件三),于2006年被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该商标专有权及其产品受国家及国际法律的保护。多年来本公司生产的“石头记”产品倍受消费者欢迎,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良好声誉。本公司为“石头记”商标及相关产品投入巨资,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石头记”商标及相关的宝玉石产品凝聚了本公司投资人及全体员工的全部心血。 目前经本公司调查发现,贵局辖内舟山市普陀山海印路圣地亚大酒店未经本公司授权,擅自以本公司 “石头记”品牌名义,盗用石头记公司宣传文案,进行侵权售卖,并使用“石头记”注册商标。这种侵权行为,不仅影响贵市合法经销者权益,更严重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因此特具文向贵局报告,并请贵局协助我公司对其使用石头记商标标志之侵权行为给予依法查处。谢谢!顺祝:商祺! 申请单位:石头记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8月31日
杨青免: 你于2017年8月31日,向舟山市普陀区信访局反映“舟山市普陀山海印路圣地亚大酒店未经你们公司授权,擅自以你们公司 “石头记”品牌名义,盗用石头记公司宣传文案,进行侵权售卖,并使用“石头记”注册商标。这种侵权行为,不仅影响我市合法经销者权益,更严重侵害你们公司合法权益。请我局协助你们公司对其使用石头记商标标志之侵权行为给予依法查处”的信访事项,我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2017年11月13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圣地亚大酒店进行检查。在圣地亚酒店内的靠西北方向有经营销售各类摆件饰品,包括“平安石”,但未发现关“石头记”商标的相关信息。执法人员对酒店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你可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或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办人:张禾涛李芬芬联系电话:0580-3055315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17/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