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其在福建省公安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网站上报名科目三考试,因系统出现问题没有给其下发预约短信,11月6日与莆田市驾管科互联网工作人员联系,该名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该如何反映,并告知其该系统属福州研发的其他的也不清楚,之后其自行了解到该报考系统属福州互联网公共平台并打电话了解,福州工作人员为其案件记录之后转至莆田驾管科互联网。11月9日早上再次与工作人员联系,但该名工作人员仍然一无所知,其表示不合理,该名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未能为群众排忧解难,现投诉该现象,请核实处理。(详情可与市民联系)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现反馈如下:
1、因福建省公安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后台管理为省交警总队,我局交警支队无法查询是否通知出错,交警支队驾管大队也无系统修改权限,这一情况我们将向省交警总队反映,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现在还无法通过互联网自主预约科目三,请与驾校联系,让驾校将您的信息上报我局交警支队。
2、对工作人员受理电话业务咨询答复中没有正确回答您的咨询,给您带来困扰,谨表歉意。我局交警支队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发本月绩效考评,同时对互联网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与总队科技部门沟通,及时处理互联网自主预约平台系统预约不畅的问题,确保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业务的顺利进行。
感谢您对驾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11-27 10:0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