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四川人,来平湖居住2年了,现在需要办理居住证。我的情况是,先在平湖交了3个月社保,后面停保,现在平湖居住,在嘉兴大桥工作,公司社保交在嘉兴,已让公司转回平湖,在嘉兴缴纳社保4个月,本月马上交第5个月的。请问我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吗?
陈先生,您好!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因您就业在嘉兴,住在车库内,所以不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建议您租住一个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房子后,再到当湖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咨询办理居住证。
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 2017/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