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1月7日我在漳平市农业银行桂林分行办事,在我的后面有一个便衣刑警也在办事(当时我不知道他是警察),要我让他先办但是我事情比较急就没有同意,让他到其他柜台去办,之后他就 叫了一群人过来说是警察怀疑我是诈骗贩子要把我带到派出所调查,我就说“如果是警察我配合调查”,但是他们还是用手铐铐了我还打了我,强行的把我带到了派出所(其中一个大的最凶警察的编号是870250,)经调查我是清白的,这个事情我要讨个说法,还我一个公道。
陈先生:
您好!
2014年01月07日,您持一百张农行储蓄卡在福建省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的农行桂林分理处自动柜员机前办理转帐业务,且未持有委托函或介绍函件等手续,您的行为违反《银行卡管理办法》,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违法犯罪,漳平市公安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您带回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是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务的行为,处警的民警未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4-1-21 15:53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