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上海 >

2016年长宁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8-3-30 8:46:06发布61次查看ip:发布人: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长宁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有序地开展2016年长宁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二、工作重点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通过幼儿园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2.成立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 成立2016年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在招生工作中严禁对幼儿进行测试,严禁向家长收取赞助费,以维护教育的良好信誉,促进社会安定。
4. 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14日之前)
1. 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2. 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在幼儿园网站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
3. 向长宁区公证处申请2016年招生电脑派位现场监督公证。
第二阶段:登记阶段(5/14~5/15)
1. 登记日期
5月14日(星期六)和5月15日(星期日)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2.登记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长宁户籍(2016年4月15日之前户口已经在长宁,不包括集体户口),且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托班适龄儿童。
3.登记办法
由一位家长(不带幼儿)携带幼儿户口簿,来园填写幼儿信息登记表。
注:电脑派位采用等间距方法,请家长错时来园办理登记手续,以免拥挤。(幼儿重复登记的视为无效)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实验幼儿园(地址:云雾山路135号)
第三阶段:录取阶段(5月20日后)
1. 5月20日上午进行电脑派位。
2. 5月20日下午张榜公示。
3. 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招生领导小组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四、其他
1. 咨询电话:62596136
2. 咨询邮箱:ysy@chneic.sh.cn
上海市长宁实验幼儿园
2016年4月
2016-04-15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