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初中教职工疗休养制度
2018-3-29 11:12:17发布74次查看ip:发布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有关“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生活”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促进我校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试行面向广大教职工的疗休养制度。
一、“疗休养”的组织原则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1994]126号)的要求:“一般工作人员的疗休养,原则上四年之内不重复安排。每次疗养时间不超过八天”。
2、根据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明确区分事业单位疗休养与公费旅游的差别。正常疗休养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目的明确,休养为主;组织安排,方案公开;限定标准,超标自负。学校每年制定疗休养计划,要听取职工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3、禁止以货币、实物、卡券等任何形式发放疗休养费用或凭发票报销;禁止在计划线路以外地点安排疗休养。
二、“疗休养”的参加对象
1、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参加人数视学校经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优先考虑从教多年且在四年内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四年内即将退休的老师,如选择长线出游,可另外再享受最多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
三、“疗休养”的经费使用
人均疗休养费用标准不超过3000元。疗休养经费从学校福利费中列支,超过标准部分个人支付。
四、“疗休养”工作步骤
1、根据全体人员《复旦初级中学教职员工暑期疗休养方案意见征询表》统计结果,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隔两年安排疗休养工作。前两年安排一次长线,费用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教职工自理。后两年安排一次中短线游,费用不超过3000元。每位教职员工任选其中一次。
2、每次疗休养计划的确定经过以下过程:工会小组长征求组室内意见,汇总后拟出2-3条线路供全体教职工选择,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当年休养线路、出行天数等细节。该疗休养计划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同时报送教育工会备案。
3、已经确定的参加人员和所选择线路不得临时变更。四年内两轮均不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本《办法》经十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复旦初级中学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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