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钢支撑、钢栈桥、钢板桩、贝雷片租赁安装招标公告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建设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026地块。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专业分包单位。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须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外地企业必须已在广州市备案。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你单位如愿意参加投标,可携带新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01日——2018年10月04日至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部办理报名登记缴费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现场通知
6、标书送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部
联系人:李文艳 联系电话: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1日
襄阳钢支撑、钢栈桥、钢板桩、贝雷片租赁安装投标人须知
一、工程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
2、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3、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026地块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5万㎡,(以上工程信息均为暂定预估,最终以工程施工图纸为准,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条件调整单价)
5、招标范围: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及其他指定的范围。(中标单位具体范围按甲方施工现场书面划分为准)
6、质量要求:无
7、合同价款支付:
按节点付款:每月25号双方进行分包费结算,甲方在第二个月30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上月分包费用,乙方在收款前需开具正规发票和完税证明。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资质
2、本工程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3、本工程需设置一个现场负责人只宜承担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任务。
三、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要对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地上和地下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投标报价表 (格式附后);
3、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书,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的份数编制,其中一份标明“正本”,其余标明为“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注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脚手架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并盖章。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表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税金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内。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若有疑问、错漏或不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给予统一书面答复。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将被视为默认招标文件无误,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做调整。
八、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评标方法及标准: 由甲方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
九、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款。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定等各项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内容、报价资料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4、中标人不按时签定项目施工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负责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资料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本招标文件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广州东秀南洲路1026地块项目部负责解释。
